精神殘疾是指各類精神障礙持續一年以上未痊愈,存在認知、情感和行為障礙,影響患者的日常生活和社會能力。
1、 持患者所有的精神??漆t院住院病歷(非??漆t院的病歷不認可、并要求有醫院診斷章)、診斷證明(要求有醫院診斷章)、身份證或者戶籍證明一份、正面免冠二寸照片7張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(一式三份)。
2、 所在村委會證明一份,蓋章。
3、 周圍三位鄰居證明各一份,寫在證明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上,并簽字。
4、 鑒定時間:每周三下午2:00。
5、 到場人員:患者和其監護人。
6、 患者及監護人各攜帶其有效身份證件、殘聯介紹信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,由我院門診鑒定科專家組鑒定;如尚未辦證的行動不便的重度精神及智力殘疾人,可提供上門鑒定服務,辦理殘疾鑒定手續。
9、 登記完畢由其監護人將“WHO殘疾評定量表”、“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殘疾評定表”交回殘聯。
10、鑒定及檢查費150元,聯系電話0373-6989369,